“拉孜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5月15日上午拉孜县人民法院首次以“圆桌审判”方式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正式开庭。
为了减轻犯罪少年儿童的心理负罪感,帮助犯罪少年儿童更好更快的回归社会,拉孜县人民法院院长、本案主审法官巴桑次仁决定以圆桌审判方式不公开开庭审理这起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案。
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主审法官巴桑次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一方面注重保障未成年被告人诉权,另一方面为帮助被告人悔改、预防犯罪,在庭审中特意增加了法庭教育环节。巴桑次仁法官说:“被告人,国家没有抛弃你,法律对你的合法权益给予了充分保护,社会没有抛弃你,法庭没有抛弃你,你的亲人也没有抛弃你,大家对你的迷途知返寄予了厚望,希望你怀着感恩的心,用洗心革面的行动来回报社会”。
被告人家属、公诉人、辩护律师先后发表了教育意见,合议庭也从家庭、社会及其自身方面深刻分析了扎某误入歧途的原因,并针对孩子的家庭教育缺位的问题对其监护人提出了建议。
法庭最后陈述阶段,该名未成年被告人流下了悔过的泪水,向法庭表示了忏悔之意,还向法官递交了他在取保候审期间所写的悔过书,并表示会认真反省自己,以后不会再犯罪,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判处,给其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