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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三项活动”动员部署会议
  发布时间:2020-07-28 10:45:14 打印 字号: | |
  院办 (旦增朗珠) 

根据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三项活动”的通知精神,5月9日拉孜县人民法院召开“三项活动”动员部署会议,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巴桑次仁主持召开,全体在家干警参会。  

会议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以案释德 以案释纪 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等三项活动,坚决遏制西方错误司法制度的蔓延和侵染,严防法院队伍中出现“两面人”,全力铲除司法腐败问题滋生的温床,积极营造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的良好氛围。

会上,首先传达学习了《在全区法院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藏高法组[2020]39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的通知》(法明传[2020]159号)《关于在全区法院开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专项政治的通知》(藏高法[2020]76号);《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三项活动”方案的通知》三个规定全文。

随后,由党组成员审监庭庭长向巴土多同志宣读《拉孜县人民法院“三项活动”的工作方案》。

会议强调,一是全院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三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好各项工作;二是要凝心聚力抓执法办案,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提升审判质效,力促均衡结案;三是要把“三项活动”与做好我院其他工作有机结合,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在统筹推进中提高活动效果,将“三项活动”在我院不折不扣的落实。


 
责任编辑:旦增朗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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