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指示精神,拉孜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法院有关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在我院落地落实,全面提高审判效率和案件质量。
一是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为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供支撑,院党组及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两个“一站式”服务建设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西藏自治区拉孜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的方案(试行)》《西藏自治区拉孜县人民法院集中送达工作机制(试行)》《西藏自治区拉孜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管理规定(试行)》《西藏自治区拉孜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管理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4项,为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落地提供了制度支撑。
二是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整合力量明确主攻方向。自司法改革实行,首批法官入额,拉孜法院共有员额法官7名,2017年受案数同比增长25.53%、2018年受案数同比增长155.93%、2019年受案数同比增长39.07%,在法官人数未增加、受理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院党组遂将推进“繁简分流”机制作为突破“人案矛盾”瓶颈、破除“案多人少”问题的“基本方法”,将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作为具体抓手,成立了民事案件“简案快审团队”、“繁案精审团队”两个办案团队。由诉讼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指定专人严格按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进行分案,从收案源头确保分流机制得到有效贯彻。
三是推进两个“一站式”服务加快建设。作为市中院指定的试点单位,拉孜法院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落地落实。有序推进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援助律师坐班、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等各项利民便民措施,为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两个“一站式”服务建设打牢基础。
四是大力实践机制,案件质效显著提升。自3月1日进行试点以来,办案质效得到稳步提高。期间共受理刑事案件7件,审结5件。受理民商事案件117件,审结106件。其中分流民事简案103件,繁案14件,简案占民事案件总量的88.03%。民商事案件法定审限2/3内结案71件,占结案总数的66.98%,较去年同期提高4.5个百分点。民商事案件当天结案4件,立案后10天内结案的13件、30天内结案的30件。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63.3天,较去年同比缩短13.76%。
审 核:扎西平措
终 审:次旦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