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拉孜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了扎某等19人的邮寄立案材料,因缺少必要的立案材料未能当场立案,考虑到原告所居地方偏远,所涉人数较多,且本案涉及民工工资,启动司法绿色服务通道,充分发挥车载流动法庭优势实行上门立案服务。
为落实提供优质的诉讼服务、践行司法便民理念,2月25日上午,拉孜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两名干警乘坐流动法庭办案车辆来到19名民工所在乡镇西藏自治区昂仁县亚木乡,为19名民工现场立案,在办理立案手续过程中,因本案原告方人数较多,且涉及多个民事法律关系,我院干警引导当事人按照不同民事法律关系分别起诉,同时引导当事人选举共同诉讼代表人并帮助原告方起草共同诉讼代表人选举书。
随后,立案庭干警向原告方释明了立案和诉讼的有关法律规定并充分发挥流动法庭的科技性,当场为原告方办理了立案手续,现场就地打印受理案件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并向原告方送达,鉴于本案涉及民工工资,在取得西藏自治区昂仁县亚木乡出具的多名原告系精准扶贫户的证明材料后现场帮助原告方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原告方对法院的便民服务和干警的办案态度表示非常满意,感谢干警们上门为他们提供立案服务。
近年来,我院不断深化便民、利民举措,对老弱病残、民工工资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依托多功能车载流动法庭车辆积极主动开展上门立案等服务措施,对于家庭确实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办理诉讼费减免、缓交手续,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权,为民司法的阳光撒进田间地头,为民司法的温暖浸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