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还记得吗?2月中旬拉孜法院发布了一篇题为《爸爸、妈妈,请善待女儿!》的文章,收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点赞,大家对这件事情的后续也是高度关注,现在后续来了。
2月18日,拉孜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此案中一位年仅13岁的残疾少女旦某,被亲生父母抛弃十余年,无奈将亲生父亲告上了法院,法官主持调解解决了棘手的抚养责任划分和抚养费支付的问题后,连续奔波于拉萨和日喀则两地之间,与自治区、日喀则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沟通协调。
最终,在区市两级服务中心的高度关注和关心关爱下,为旦某提供了在自治区康复服务(托养)中心接受康复训练的机会。未来,旦某将在康复中心接受悉心照料和专业康复训练。
4月15日,旦某在外婆和舅舅的帮助下,亲自赶到拉孜法院,向法院献上了印有“待民如亲关怀倍至 真情体现亲如一家”字样的锦旗,一家人对法院的关心帮助表示感谢。
司法为民秉初心,公正司法护民生。经过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及正在大力开展的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的洗礼,拉孜法院初心使命更加坚定、司法作风更加优良、为民司法更加有力。下一步,拉孜法院将继续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院干警改进作风带来的为民情怀落地和工作成效提升,确保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