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不能成为诉讼大国,要抓诉源治理,要抓前端、治未病,将非诉机制挺在前面,核心在“源”、不在“诉”上。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推进人民调解作用发挥,9月26日,拉孜县人民法院柳乡人民法庭在辖区热萨乡办理2起民事纠纷案件时,邀请该乡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跟案学习调解知识,切实提升调解能力。
法庭受理2起案件后,秉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理念,积极与案件当事人沟通,基于当事人给付能力较差等情况,主动为当事人分析诉讼成本,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最终2起案件达成调解,两案部分标的5万余元即时履行。
热萨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全程参与调解,对相关纠纷的法律适用、调解技巧等有了直观的认识,为下一步依法调解基层纠纷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拉孜县人民法院不断完善“一站式+点线面”结合的诉讼服务网络,践行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关于“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的规定,尤其是将柳乡人民法庭打造成为诉源治理的“前沿阵地”和多点辐射的“业务指导副中心”,不遗余力地为辖区调解组织提供专业法律指导,传授丰富办案经验,促进人民调解发挥更大作用。下一步拉孜县人民法院、柳乡人民法庭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助推基层社会治理、诉源治理,不断提升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