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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调”为先,司法为民见实效;以“分”提速,简案快审见成效
  发布时间:2023-10-13 21:12:34 打印 字号: | |

“公正与效率”是实践高质量人民司法的核心要义。案件审理时间短、效果好、能及时兑现权益,是每一位当事人最期待的结果。

为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新期待,拉孜县人民法院民事简案快审团队始终在司法办案的过程中注重案件质量与效率两项指标齐头并进,针对纠纷实际情况,在审理中着力推进“分”的措施,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和团队内部职责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快慢分道、各司其职。重点突出“调”的方法,坚持调解为主、调判结合,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10月12日,简案团队成功办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该案因一起交通事故发生责任纠纷,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负全责,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协议,遂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发现争议焦点在于无法就原告方的车损金额达成一致,若不及时调解,原告准备提交鉴定,主审法官考虑到鉴定程序繁琐、周期长,对当事人将造成较大诉累,决定组织调解,经多次沟通,并组织线上调解后,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一场纠纷至此化解。

 

下一步,拉孜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能动司法理念,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推进纠纷实质性化解,杜绝诉讼程序“空转”,重点将调解作为民事纠纷的首选解决方式并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切实回应群众司法新期待,不断提高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旦增朗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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