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拉孜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了一面印有“全心全意为民办事 办案高效执行迅捷”的锦旗。“感谢拉孜法院,要不是你们,我的货款不会这么快就能拿到”...马某激动地说道。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个体工商户马某向被告提供价值五千余元的货物后,经多次催要货款均未果,马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履行给付义务。收案后,诉讼服务中心考虑到该案标的较小,为减轻群众诉累,当即组织开展诉前调解,在诉前对接员的组织下,来诉当天双方当事人便达成调解,被欠货款当场得到了偿还。
个体工商户对促就业、惠民生、扩需求,畅通经济微循环等具有独特而重大的意义。拉孜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法院实际深化为群众办实事举措,利用诉前调解这一便民措施提升办事效率,切实减少个体工商户诉讼成本,增进群众司法获得感。同时,深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在诉讼服务中心各窗口设立“司法为民先锋岗”,由党员干警带头为来诉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拉孜法院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带来的新风貌、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