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拉孜县人民法院收到一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经审查后法院立即立案并依法作出人身保护令裁定,发出了2023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向社会传递对家暴坚决说“不”的鲜明信号。
此案,由于被申请人多次对申请人进行殴打、恐吓,使申请人经常处于不安与恐惧,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并申请立案。对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进行审查后,法院依法作出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骚扰、跟踪、接触”的裁定,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向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送达,及时保护了受害者的人身安全。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深化妇儿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依法维护妇儿合法权益。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呼吁广大妇女儿童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