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推进交叉执行工作以来,拉孜县人民法院受理上级法院指令交叉执行的案件2件,截至8月14日,2起案件全部完成结案,结案率100%,取得了良好成效。
【案情一】米某申请巴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拉孜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采取线上线下各项调查措施,发现被执行人巴某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存在经济困难、爱人怀孕导致无法脱身打工等特殊情况,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在执行到位2000元标的款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巴某的情况表示理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长期履行的和解协议,该案以终结执行方式结案。
【案情二】某公司申请贡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执行法官深入调查和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贡某主动履行全部案款,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2起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平均用时30天,在交叉执行过程中,拉孜法院坚持“一盘棋”思想,落实“三统一”要求,加强同原执法院的联络,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以“如我在执”的理念促进实质性执行到位,同时综合考虑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杜绝机械执法,起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良好效果。